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曾联合发布了《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下称《实施方案》)。 二、重点任务 1.聚焦重点行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提升行动。 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造纸、纺织、食品等行业,推进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升级。编制典型行业废水循环利用路线图,提升用水重复利用率。 2.是坚持创新驱动,攻关一批关键核心装备技术工艺。 部署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园区开展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 3.实施分类推广,分业分区提升先进适用装备技术工艺应用水平。 定期遴选、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以及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制定技术推广方案和供需对接指南,聚焦重点用水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4.突出标准引领,推进重点行业水效对标达标。 加快制修订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管理、评价等标准。加强相关标准宣贯,发布领跑者名单和先进用水指标,编制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对标达标。 5.是强化示范带动,打造废水循环利用典型标杆。 遴选、发布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一批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创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典型经验和案例。 6.加强服务支撑,培育壮大废水循环利用专业力量。 遴选、发布一批废水处理装备、工程应用优质企业名单,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相关单位组建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产业联盟,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 7.是推进综合施策,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管理水平。 推动规模以上用水企业加快对已有数字化管控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强化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控制达不到相关用水条件的项目新增取水。 三、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现已发布,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才能贯彻落实好。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发挥节约用水工作等现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地方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力度鼓励和促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2.强化政策支撑,完善激励机制。 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相关项目,鼓励地方设计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产融合作专项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3.深化宣传交流,推动国际合作。 开展技术培训、知识竞赛和现场推广会等。统筹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等作用。利用现有双多边机制,推进产业合作、标准对接和技术交流等。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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