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积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环保监管体系,环境部下发《全国各省市政府新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工作方案》,新版排污许可证将正式进入公众视野。 据了解,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已全面实现环评备案制。在排污许可证上,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和治污义务简单明了,明确了排污单位负面清单和政府责任清单。报告应当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排污单位在生产工艺和规模变化不影响污染物种类和数量的前提下,可以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无需重新评估和申请新的排污许可证。允许。 新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使环境执法更加精细化、便捷化,“一证式”管理的特点更加突出。 所谓“一证式”管理,在王健看来,就是通过排污许可证推动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统一规范和限制大气、水和污染物的排放。企事业单位对其他污染物排放,要求企业凭证排放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定期报告和公开信息,加大对无证、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他说,一企一证、综合许可、“一证式”管理,就是把环境执法检查的重点放在排污许可证的监管上。 此外,排污单位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主动作出承诺,自行监测、自我记录、自我评估、定期报告,接受政府监督和公众监督,进一步落实排污单位的主要责任。将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刷卡排污等污染防治设施列为“一证式”管理的重要内容,提高运行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达标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环保部门建立健全“三同时”监管、停产限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执法报告等监管制度,定期排查重点污染源,按比例抽查常见污染源,加大奖励报告力度,进一步加强增加排污单位违法成本;在环保生态网建立“一证式”公众监督平台,方便公众了解污染源排污权、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和政府职责履行情况。 环保部近日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方案》和各地区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的情况。各地环保部门和企业纷纷表达了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决心,部分地区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和深化排污许可制度。 “新排污许可证上的要求都是法律要求,企业拿到排污许可证后就知道怎么办了,哪里出了问题就可以清楚地识别出来。”王健说,排污许可证有相应的处罚,包括监控、超标排放、排放目的地不符合要求、排污口不规范、企业不监控、弄虚作假。他说,许可证的证据为执法人员判断一家公司是否守法提供了很多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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