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仅2021年,国家就共批准登记564种新化学物质,提出了500多项环境风险控制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新污染物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任务。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确全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宁夏将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补充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具备较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能力。 《方案》部署了包括建立健全体系、调查监测评估、源头严管防范、过程严控减排、末端协同治理、提升治理能力等在内的6方面工作任务、18项工作措施。提出从源头禁限的“登记管理、淘汰禁用、绿色制造”,到过程减排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抗生素、兽药和农药使用监管”,再到末端治理的 “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废药品(液)安全处置、开展治理试点”等全过程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并通过“强化科技支撑、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措施进一步夯实新污染物防治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工作方案》明确,将优先开展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加工及煤化工、医药制造、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逐步延伸至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其他行业。同时建立重点管控清单,识别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严格监督其落实环境排放标准。 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行业排放等制度标准,强化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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