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促进科技进步,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氮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上述6项标准正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 化学原料药和化学药品制剂类污染负荷量约占制药全行业的80%,其中原料药制造业的污染负荷占主要部分。制定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不仅可以支撑制药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也可以促进行业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能源和资源,从而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配套已发布的《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标准提出了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作为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本标准也适用于产品与药物结构相似的兽用药品制造企业及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氮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氮肥是化肥产品中的最主要品种,氮肥行业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近年来,我国氮肥工业生产实现长足发展,企业技术水平不断进步,装置规模不断扩大。但氮肥工业也是我国耗能较高、污染较重的行业之一,氮肥工业废水具有氨氮和总氮浓度高的特点。制定氮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不仅可以支撑氮肥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也可以推动行业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能源和资源,从而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配套已发布的《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标准提出了氮肥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作为氮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我国污染防治技术种类较多,但是适用于农药行业的污染防治需求差异较大,技术应用水平参差不齐,企业在技术选取上的偏差导致成本的加大和污染防控效率低下,挫伤了企业环境治理的信心,不利于行业的协调、稳定、发展。2012年以来,国家逐步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加强农药行业的生产技术改革,尤其是2017年以来,大量不合规的农药企业被关停,环保己成为农药生产的准入门槛,因此,企业对于可行技术指南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本标准提出了农药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可作为农药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农药生产的中间体生产企业的污染防治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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